作者:吴征
两所大学之间发生专利纠纷,并不多见。
今年三月,曾经报道过浙江大学正在试图对青岛科技大学的一件化工专利发起无效挑战的事件。
五个月之后,2024年8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这起案件做出了无效决定,结果是,经合议组审理,认为青岛科技大学这件名为“路易斯酸碱对催化剂、制备方法及催化合成聚酯的方法”的发明专利ZL202111468780.9,因不具备创造性,而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浙江大学在这场无效争夺战中获得了胜利。
从这件专利涉及的内容来看,主要涉及合成化学聚酯领域——可降解塑料。
而此次浙江大学所使用的现有技术证据来看,似乎可以嗅到一些两家高校在这方面似乎都有很深的研究。
在这份无效决定中,可以看到浙江大学请求宣告本专利无效的10份证据中,只引用了一篇专利文件,其余9篇均未非专利文献,这说明浙江大学的无效团队对青岛科技大学的这件专利背后的技术应该是非常了解。而被列为最接近现有技术的证据1的专利CN110938087 A,申请人正是浙江大学。
无效决定中引用的现有技术
从浙江大学这件证据1的专利时间来看,其公开的2020年3月,要比青岛科技大学申请这件专利的2021年12月,早一年零九个月。
来源:大为免费专利数据库
但是,两件专利并未完全一样,对此,合议组也确认了青岛科技大学的专利与浙江大学的证据1专利之间的区别主要有两点:
对于这两点区别,合议组用了较大篇幅来阐述该区别技术特征为何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合议组得出结论,在证据1的基础上,结合本领域的普通技术知识,本领域人员容易想到改变证据1的方案从而得到本专利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因此认为本专利不具备创造性。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的话,并不能说青岛科技大学的这件专利此次被宣告全部无效,就意味着彻底没有机会了。因为对于是否具备创造性的认定,可能会有很大差异,尤其是在本专利与证据1之间还存在两个区别技术特征的情况下,到底这种容易想到是真的容易,还是事后诸葛亮,这会是后续本案可能引发争议的地方。
因此,有理由推测,青岛科技大学有很大可能性会就该专利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撤销该决定。
实际上,从青岛科技大学在无效审理中提供的反证材料,以及本专利的发明人团队来看,这件专利似乎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科研项目成果。
其中两位发明人王晓武和李志波都是博导,尤其是反证3“青科大在有机催化剂聚合方面取得重大进展”中对李志波团队的介绍,相似的新闻确实可以证实该专利背后的技术成果,是一项很重要的突破。而青岛科技大学官网显示李志波还是现任党委常委和副校长。
与之相对,浙江大学这份证据1的发明人则是伍广鹏团队,根据网上信息,伍广鹏2015年加入浙江大学高分子系开展学术研究,主要开展二氧化碳化学转化、可降解高分子材料、光刻胶等方面的研究。授权中国发明专利10项,2项实现技术转移转化。二氧化碳基可降解高分子技术在陕煤集团进行产业化中试开发,一期投资5000余万,占地10余亩。
来源:浙江大学官网
因此,对青岛科技大学这件专利发起挑战的浙江大学背后是否就是伍广鹏团队,目前还尚无法确定。
不过,从本案中,却可以看到,两家高校在可降解高分子材料上能拼“专利刺刀”,这一行为还是非常鼓舞人心的。
这说明中国高校的专利不再“沉睡”,科研工作者之间通过专利的交流切磋,能够共同促进中国在相关科技领域的创新和进步,这一点的意义要远远大于某个专利是否有效的结论本身。
所以,高校之间的科技竞争,乃至像本案一样的专利竞争,其实来得越多越好。不仅仅是对科技工作者重视科研、重视专利的提醒,同样也是完善我国专利制度,更好的为基础科研做好支撑积累宝贵经验。